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非税收入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行政事业性收费:
利用政府行政权力征收的费用,如管理费、登记费等。
政府性基金:
政府设立的专门用途的资金,如社会保障基金、教育基金等。
罚没收入:
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没收的财物和罚款。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利用国有资源或资产进行有偿使用所获得的收入,如土地出让金、国有资源使用费等。
国有资本收益:
国有企业盈利中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
彩票公益金收入:
通过发行彩票筹集的用于公益事业的资金。
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政府以自身名义接受的各类捐赠。
特许经营收入:
政府授予某企业特许经营权所获得的收入。
中央银行收入:
中央银行在履行其职能过程中所获得的收入。
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主管部门统一收取的费用。
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政府资金所产生的利息。
其他非税收入:
如行政罚款、滞纳金等。
非税收入与税收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获取依据更为复杂,包括政府行政权、财产所有权和政府信誉。
目标对象更为具体,主要满足政府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的需要。
收入在层级较低的政府中占比更大,因为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多属于准公共物品范畴。
资金去向更为确定,主要用于特定公共服务的提供。
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弥补市场缺陷、提供公共产品、调节经济运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非税收入增长迅速,反映出政府财政收入结构的多元化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