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委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反腐败监督
监督国有企业内部的腐败行为,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
通过收集线索、展开调查、审查工作报告等方式,发现和查处腐败行为,维护国有企业的权益,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党风廉政建设
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职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廉洁机制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内部监督和纪律处分
对国有企业内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置。
有权对违纪行为展开调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
司法监督
在侦查和查处腐败行为时,具有一定的司法监督职责。
负责对一些严重的腐败案件进行初步调查,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并将案件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进一步处理。
领导管理监督
对国有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依法查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违纪违法行为。
廉洁从业监督
对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制度,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发现并处理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
反腐败协助
协助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包括对企业内部违纪问题的调查取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反腐败工作,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行政执法和刑事追责。
监督监察工作
对企业内部其他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企业内部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有权对其进行检查和处理,包括对违纪责任者进行纪律处分,推动整改措施的落实。
投诉举报受理
负责接受职工和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对于涉及国有企业廉政建设、党风反腐败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建设完善机制
负责制定和完善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并定期对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案件调查
对国企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搜集证据,为国家有关机关进行处理提供依据,推动纪律处分和司法追究工作。
合规培训
开展员工的法律法规和廉洁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大家的合规意识和廉洁从业素质。
政治监视
推动上级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帮助支部书记、其他支委成员做好工作督导,严厉党内政治生活,准时订正人员调整、评先评优等重要事项中的突出问题。
教育、监视、提示
常态化开展教育、监视、提示,做实日常监视提示,开展专项工作监视,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深化纪律教育。
请示报告
对监视发觉的重大问题,准时向上级纪委(派驻纪检组)请示报告。
治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
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治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
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展教育
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展教育,国有企业纪检工作职责学院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是:一、帮助主管领导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处级以上行政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学院的决议打算和规章制度的状况的监视检查。二、帮助主管领导做好学院党风廉政建立的日常工作,催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职责制的状况。三、帮助主管领导做好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工作。做好登记、自办、转递、催办工作。四、帮助主管领导调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五、帮助主管领导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