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每月的工作天数平均为 21.75天。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标准工时制度:
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在一个月中,除去周六、周日和法定节日后,劳动者平均每月应工作21.75天。
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计算为(365天 - 104天) ÷ 12月 = 21.75天。这意味着在一个月中,劳动者通常工作21.75天,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加班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综上所述,劳动法规定的每月工作天数为21.75天,这一标准适用于标准工时制度,并考虑了法定节假日和加班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