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当兵的条件和要求如下:
年龄要求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为18至22周岁。
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
身高要求
女性身高需达到158厘米以上。
体重要求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 = 身高(厘米) - 110。
对于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的,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的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其他要求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他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政治考核合格,无纹身、无色盲、五官端正、无严重螺旋腿、无鸡胸、无静脉曲张、无严重平板脚、无痔疮、无传染病、心、肝、肺、内脏无疾病。
必须有高考成绩,仅适用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及应届生。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应征女青年具备基本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以适应军队的训练和生活。建议有意向参军的女生提前了解并咨询当地兵役机关,以确保符合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