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并且持股时间超过两年,可以按投资额的70%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两年后,也可以按投资额的70%抵扣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所得。
天使投资个人
天使投资个人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两年后,也可以按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核算方式
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税收优惠政策。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实行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其他优惠
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等。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