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关于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的规定如下:
严禁大操大办
婚礼单方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100人,双方合办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丧事提倡不办答谢宴,若答谢不得超过100人。
严禁借机敛财
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红包、礼品等。
严禁铺张浪费
用餐操办不得明显超过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消费标准。
严禁违规使用公务车、防火专用车辆、公用物品和其他公共财产 。严禁干扰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
严禁举行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迷信活动。
严禁委托他人违规操办婚丧事宜。
报备要求
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要按规定认真填报《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或《领导干部个人婚丧喜庆事宜备案表》,及时报备操办时间、地点、范围、标准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随份子限制
县处级领导干部操办结婚嫁娶邀请同事、同学、战友原则上不超过100人,“随份子”提倡个人月工资(含津贴)的5%左右,最高不得超过10%。
其他限制
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操办除婚丧以外的满月、百日、生日、入学、参军、履新、乔迁新居等喜庆事宜。确需操办的,只能邀请近亲属参加。
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事宜中不准邀请现任职岗位的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婚丧喜庆事宜,防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确保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和社会秩序的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