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人员是指那些在医疗卫生事业机构中,以卫生技术工作为主要职责,并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获得报酬的专业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医疗防疫人员:
包括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地方病及特种病防治、工业卫生、妇幼保健等技术人员。
药剂人员:
包括中药、西药技术人员。
护理人员:
包括护师、护士、护理员。
其他技术人员:
包括检验、理疗、病理、口腔、同位素、放射、营养等技术人员。
医师:
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护士:
包括注册护士。
药师:
包括药师(士)、中药师、西药师。
检验技师:
包括检验师、检验技师(士)。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包括中医士、西医士、助产士、中药剂士、西药剂士、检验员、其他技士、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乡村医生。
这些人员共同构成了医疗卫生队伍,承担着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