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
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
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核名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提交资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
在线提交预申请,预审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提交的材料包括: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
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经营场地证明。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刻章、办理银行基本户等事项。
后续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等。
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用于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
办理税务报到,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并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合适的银行办理基本户开户,以便于后续的资金往来。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办理刻章和税务登记等后续事项,确保顺利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