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申请单位需准备以下材料:
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质量手册。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
提交申请
申请单位需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4份。
申请单位情况介绍(申请报告)1份。
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申请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
申请单位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1份。
申请单位《质量管理手册》1份。
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如委托检验、检测等)。
受理
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若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请单位出示不受理通知书。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受理成功后,申请公司要根据有关要求进行产品制造或型式试验。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试验完成后,要向申请单位出示型式试验报告。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公司要携带成功受理申请资料和有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邀约鉴定机构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评审。申请公司在评审时要按照制造许可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规范操作,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评定工作后,要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审批和发证
当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审查之后,要履行审批程序,若满足条件,则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若不符合条件,则向申请公司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然后以国家质检总局的名义向申请单位颁发许可证。
建议:
申请单位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提交申请前,可以先咨询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申请单位应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跟进申请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