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书记选举办法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选举依据: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
候选人提名:
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名,并通过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
选举方式:
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等额选举,即候选人数与要选出的支部书记的名额相等。
会议有效条件:
实到会的党员必须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四分之四,以确保选举有效。
选票填写:
选票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确保符号准确、字迹清晰。
投票规则:
出席的党员可以对候选人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选举结果:
候选人获得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一半的赞成票即可当选。
选举监督:
选举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选举结果上报:
选举结果需上报上级党组织进行批准和备案。
落选处理:
对于落选的候选人,应做好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
以上步骤和原则旨在确保支部书记选举的公正性、民主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