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 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文。具体规定如下:
正当防卫的定义: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的处理: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情况的防卫保护: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民在面临紧急不法侵害时,能够合法地保护自己和他人权益,同时也对防卫行为的界限进行了界定,以确保防卫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