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形式一般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合同书 :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的并由双方签字(或者同时盖章)的合同文本。信件:
包括平信、邮政快件、挂号信以及特快专递等多种形式。
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特殊书面形式
公证形式: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获得国家有关机关承认的文字记载形式。
鉴证形式: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获得国家有关机关承认的文字记载形式。
见证形式: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获得国家有关机关承认的文字记载形式。
建议:
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和重要合同,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以便于有据可查和分清责任。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当的书面形式,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