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事件涉及的高官包括:
李纪周:
公安部原副部长,因犯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缓。
刘丰:
厦门市委原副书记,被判无期徒刑。
庄如顺:
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为赖昌星的走私活动提供便利,并公然指使手下放行走私汽车。
杨前线:
厦门海关原关长,收受赖昌星巨额贿赂,为其走私活动提供便利,最终被判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赵克明:
原厦门市副市长,被赖昌星腐蚀,成为其“保护伞”。
张宗绪:
厦门市委原副书记,被赖昌星拉拢,成为其“保护伞”。
这些高官在红楼事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赖昌星的走私活动提供保护,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