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机关应当 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公布。同时,审批机关还需公开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除非涉及国家秘密。
具体而言,审批机关在审查统计调查项目时,会评估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以及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果项目满足所有这些条件,审批机关将批准该项目,并出具书面决定。如果项目不符合法定条件,审批机关将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此外,如果统计调查项目涉及其他部门职责,审批机关在作出审批决定前需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如果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可以延长10日,并需告知制定机关延长审批期限的理由。
综上所述,审批机关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统计调查项目,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