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重金属含量国家标准主要参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具体标准如下:
铅:
土壤中铅的污染限值为50mg/kg,超标倍数不得超过1.5倍。
镉:
土壤中的污染限值为20mg/kg,超标倍数不得超过1.5倍。
汞:
土壤中汞的污染限值为10mg/kg,超标倍数不得超过2倍。
砷:
土壤中砷的污染限值为20mg/kg,超标倍数不得超过2倍。
铬:
土壤中铬的污染限值为50mg/kg,超标倍数不得超过2倍。
锌:
土壤中锌的污染限值为100mg/kg,超标倍数不得超过2倍。
铜:
土壤中铜的污染限值为100mg/kg,超标倍数不得超过2倍。
铁:
土壤中铁的污染限值为1000mg/kg,超标倍数不得超过2倍。
此外,还有其他相关标准如《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试行)》(HJ 1185—2021)、《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这些标准提供了更详细的土壤重金属监测方法和技术要求。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结合具体场景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标准进行土壤重金属含量的检测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