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计取规定通常遵循以下标准:
基本费率:
安全文明施工费通常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取,这个比例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和所在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费率为2.0%,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的费率为1.5%。
计算基数: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基数可以是定额基价(包括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定额中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不可竞争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应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足额计取。
费率调整:
各地方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地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例如,某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度等因素对费率进行调整。
特殊情况:
对于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或者采用新技术如BIM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协同管理的工程,可能需要增加相应的措施费。
费用组成:
安全文明施工费通常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等。
拨付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拨付通常与工程的进度相关,可能按照一定比例预付,剩余款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
请注意,上述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费率应以最新的官方文件或通知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费率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查阅最新的计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