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优惠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个体工商户,可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其他特定群体的税收优惠
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从办理税务登记起,提供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从办理税务登记起,提供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执行期限
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建议:
个体工商户在申请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时,应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对于2023年及以后的政策,建议关注最新的公告和通知,以获取最新的税收优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