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3”党建工作机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目标
实现机关党建走前头,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机关党建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走前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各项事业中作表率。
两大任务
服务中心:立足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漳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来谋划思路、见诸行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把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在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漳州中找准定位、发挥作用。
建设队伍:坚持一手抓事业发展,一手抓人的发展,引导机关党员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成为漳州发展和海西建设的主干力量。
六个重点
一岗双责:市、县委每年至少一次、部门党组(党委)每年至少3次听取机关党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重大问题。各级工作委员会履行中央和省委赋予的职责,发挥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和协调服务职能,组织领导机关党建工作。部门党委(党委)负指导责任,党委(党委)书记应是第一责任人,主动思考,直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形成抓党建、领班子、促发展的互补效应。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督促业务和党建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落实。
促进履职:深化“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主题实践活动和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活动,促进各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创造一流业绩。
思想作风: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抓好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治庸治懒治散,落实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党内监督:健全完善惩防体系,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工作。
文明和谐:大力弘扬福建精神,发展机关先进文化,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领导指导。
基层组织:坚持支部设在处(科)室,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三级联创
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创”,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引导机关党员为推进平和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1263”党建工作机制是一个系统性、全面性的工作框架,旨在通过明确目标、落实任务、突出重点和联创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党和人民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