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费标准是指在建筑工程中,施工管理费等间接费用的定额。这些费用是根据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百分率指标,即按照占工程直接费或人工费的一定百分率来确定的。施工管理费定额一经有权机关批准,便具有法令性,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定额执行,不得因工程的具体条件不同而任意调整。
此外,取费标准还可能包括其他类型的费用,例如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的取费标准。这些费用的计算方法通常基于工程的中标金额、投资金额、工程复杂程度等因素。
对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招标取1.5%,工程招标收取1%,服务招标收取1.5%。
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货物招标为1.1%,服务招标0.8%,工程招标0.7%。
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8%,服务招标0.45%,工程招标0.55%。
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5%,服务招标0.25%,工程招标0.35%。
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25%,服务招标0.1%,工程招标0.2%。
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05%,服务招标0.05%,工程招标0.05%。
中标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货物招标为0.01%,服务招标0.01%,工程招标0.01%。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取费标准通常为按建设工程投资的百分比计算,例如按委托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之十计收工程监理费。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取费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服务类型以及市场情况有所调整。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来确定取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