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2020年版》,是由财政部于2015年发布,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一套规范企业财务报告和会计核算的准则体系。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创新点包括:
财务报表的构成:
新准则规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和附注五个部分。其中,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直接反映了主体在一定期间的总收益和总费用,新准则将所有的权益变动表由原来的附表上升为主表,有利于更全面地反映主体权益的综合变动,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详细的信息。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新准则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单独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更加强调现金流量表的重要性。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新准则对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进行了明确,具体为: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
收入确认方法:
新收入会计准则采用了五步法,代替了原来的满足五个条件后确认收入的规定,为会计核算提供了更为详细的方法依据。同时,新准则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并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其他具体准则:
新准则还包括了其他具体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涵盖了企业财务会计的各个方面。
这些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旨在提升企业经济活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有利于提高国内外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同时也有助于经济管理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