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和解协议书是当事人之间在法院外自行达成的一种和解协议,用以解决纠纷。以下是一个庭外和解协议书的示例:
庭外和解协议书
甲方(受害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侵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于[具体日期]因[具体事件]发生纠纷,现双方经友好协商,为妥善解决此事,达成以下和解协议:
赔偿事宜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金额]元整,作为对甲方因[具体事件]所受损失的赔偿。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具体时间]内将上述赔偿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责任免除
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赔偿款项后,不再追究乙方的任何法律责任。
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甲方手写签名或盖章]
日期:[填写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乙方手写签名或盖章]
日期:[填写日期]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实际庭外和解协议书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双方协商结果进行撰写。在签订正式协议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