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如下:
资质定义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从事涉密系统业务的单位所需要具备的从事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资格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
申请与审批
申请单位须经有关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批,授予《资质证书》。
资质依据资本构成、人员构成、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保密设施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定。
评定等级和分类
涉密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保密要求
甲级资质企业必须建立独立的保密机构,专职负责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乙级资质企业虽无需设立独立的保密机构,但必须在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执行保密措施。
业务范围
涉密集成资质包括总体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等。
取得总体集成业务种类许可的,除从事系统集成业务外,还可从事软件开发、安防监控和所承建系统的运行维护业务。
监督管理
资质单位应当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种类范围内承接涉密集成业务。
承接涉密系统咨询、工程监理业务的,不得承接所咨询、监理业务的其他涉密集成业务。
适用对象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理和运行维护等活动的企业。
审查规则
审查采用评分制,现场审查满分为100分,达到80分(含)以上为现场审查通过,80分(不含)以下为现场审查不通过。
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需符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以及其他具体条件。
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议:
申请单位应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资质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维护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