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的由来可以追溯到1931年,当时教育界知名教授邰爽秋、程其保等联络京、沪教育界人士,在南京中央大学集会,发表要求“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和增进教师修养”的宣言,并议定6月6日为教师节,也称双六节。这个教师节没有被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承认,但在中国各地产生了一定影响。
1939年,国民党政府决定另立孔子诞辰日(8月27日)为教师节,并颁发了《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但当时未能在全国推行。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商定,将教师节与“五一”国际劳动节合并一起作为我国教师节。但由于种种原因,教师节实际上并未实行。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决议,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中国的教师节。从此以后,老师便有了自己的节日。
教师节的设立,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逐步使教师的工作真正成为社会上人尊重、最值得羡慕的职业之一,形成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建立教师节,标志着教师受到全社会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