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两种不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它们在 计价原理、工程量计算、单价构成、费用划分和计价程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
计价原理
定额计价:基于国家或地方颁布的预算定额,按照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再套用相应的定额单价,计算出直接工程费,然后按照一定的取费标准计算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最终确定工程造价。其核心是依据定额进行费用的计算和累加,体现的是社会平均成本。
清单计价:招标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投标人需要综合考虑工程成本、市场价格、企业实力和竞争策略等因素,自主确定各项费用。清单计价强调的是市场定价,反映的是企业的个别成本。
工程量计算
定额计价:工程量计算更倾向于据实结算的原则,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如工作面和放坡部分的土方量。
清单计价: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计价存在显著差异,大部分情况下,土方工程量的计算主要按照图示尺寸进行,不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工作面和放坡因素。
单价构成
定额计价:项目单价即定额基价,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是投标时期的指导价,反映定额编制时期的社会平均成本价。
清单计价:是施工企业自定的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因素。它是施工企业报价时的市场价,反映的是企业个别成本。
费用划分
定额计价:费用划分为直接工程费、综合管理费、施工措施费、其他费用、税金五部分,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为基数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费率,计算出综合管理费、其他费用及税金,再将各项费用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
清单计价:费用划分为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前三项费用分别计算汇总后,再按规定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计价程序
定额计价:程序为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差价、规费、税金。
清单计价:程序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定价原则
定额计价:反映了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阶段(即计划经济时期),实行“量价合一、固定取费”的政府指令性计价模式。
清单计价:反映了市场定价阶段(工程量清单只规定量,不规定价,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和施工成本报价,增加了竞争性,适合市场经济的需求)。
项目设置
定额计价:项目设置一般是按施工工序、工艺进行设置的,定额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
清单计价:项目设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综合项目”一般包括多个子目工程内容。
总结:
定额计价:侧重于政府指令性计价,反映社会平均成本,适用于计划经济时期。
清单计价:侧重于市场定价,反映企业个别成本,适用于市场经济时期,增加了市场竞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