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时间:2025-02-15 12:10:20 单机游戏

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编制以及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居住区分级控制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规划布局形式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配建设施

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基本原则

居住区规划设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

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发展理念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应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营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美丽、和谐以及多样化的居住生活环境。

强制性条文

第3.0.2、4.0.2、4.0.3、4.0.4、4.0.7、4.0.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这些标准和原则为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提供了全面的指导,旨在确保居住环境的宜居性、科学性和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