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鹊桥仙》是宋代词人秦观的作品, 存在多种写作背景,具体如下:
为寄情长沙义倡而作
秦观在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年)的七夕节,于湘南郴州写下了这首词。当时,秦观因贬谪从监处州酒税削秩编管郴州,长沙是其必经之路。在长沙,秦观邂逅了一位艺妓,两人感情深厚。临别时,艺妓表达了侍奉左右的心愿,秦观答应她将来北归重逢。然而,一别数年,秦观竟死于广西的藤县,艺妓行数百里为秦观吊孝,哀恸而死。洪迈提到常州校官钟将之感其事,为艺妓作传,名《义倡传》。
写给邻村姑娘娄琬
另一种说法是,这首词相传是秦观在为官之前,写给邻村一位名为娄琬的姑娘。可能命运的捉弄,他最终没有和这位青梅竹马的姑娘成亲,却被迫娶了一个自己并不爱的女子。离别之后的某个七夕,他写下了这首词,寄托对这女子的思念。
咏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
《鹊桥仙》原是为咏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而创作的乐曲,内容也正是咏此神话。借牛郎织女悲欢离合的神话故事,秦观讴歌了真挚、细腻、纯洁、坚贞的爱情。
综合来看,秦观的《鹊桥仙》可能有多种写作背景,既有可能是为了寄情长沙的义倡,也有可能是为了纪念与邻村姑娘娄琬的感情,或者是为了咏叹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不同的说法为这首词增添了丰富的情感内涵和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