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总则
施工现场供用电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在10kV及以下的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不适用于水下、井下和矿井等工程。
供用电原则
对危及施工现场人员的电击危险应进行防护。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和电动机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线路绝缘应良好。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供用电施工管理组织机构、配电装置安装、防雷接地装置安装、线路敷设等。
设计应包括设计说明、施工现场用电容量统计、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配电线路、配电装置、接地装置及防雷装置等。
发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
发电机组供电系统接地型式和接地电阻应与施工现场原有供用电系统保持一致,设置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不得有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
移动式发电机停放地点应平坦,金属外壳和拖车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发电机应固定牢固,并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配电系统
应采用三级配电的低压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配电箱,不宜采用链式配电。
三相负荷宜保持平衡,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接地与防雷保护
施工现场的接地保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防雷保护措施应包括设置防雷装置,防止雷击对施工现场的影响。
常用电气设备
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符合安全规定,熔断器和插座应选用合适的规格。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时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机、起重机等设备的使用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特殊环境
在易燃、易爆、腐蚀、特别潮湿等环境中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照明
照明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确保照明条件良好,防止因照明不足或过强引发事故。
供用电设施的管理、运行及维护
施工现场的供用电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拆除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拆除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因拆除不当引发事故。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供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和设备损坏,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