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具体如下:
23个省
河北省
山西省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台湾省
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个直辖市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庆市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这些省级行政区构成了中国的行政区划体系,每个省级行政区下设有不同的城市和县级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