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时间:2025-02-15 06:52:48 单机游戏

根据最新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标准如下:

全日制幼儿园

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

保教人员与幼儿的比例应达到1:7至1:9。

半日制幼儿园

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保教人员与幼儿的比例应达到1:11至1:13。

寄宿制幼儿园

至少应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每班增配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

单班学前教育机构(如村学前教育教学点、幼儿班等)

一般应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中心幼儿园

对所辖社区或村级幼儿园(班)负有管理和指导职责的中心幼儿园,应根据实际工作任务和需要增配巡回指导教师。

招收特殊需要儿童的幼儿园

应根据特殊需要儿童的数量、类型及残疾程度,配备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师,并增加保教人员的配备数量。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幼儿园能够提供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并为幼儿在一日生活、游戏和学习中得到适当的照顾、帮助和指导。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