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中央政治制度
三公九卿制:秦朝设立,丞相为首,协助皇帝处理政事。
三省六部制:隋唐时期设立,将相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体现皇权加强。
二府三司制:宋朝设立,宰相职权被分割,便于皇帝总揽大权。
军机处:清朝设立,丞相制残余荡然无存,皇权达到顶峰。
地方政治制度
分封制:西周时期,天子将土地和人民分封给诸侯,诸侯对内拥有较大的独立性。
郡国并行制:西汉时期,既有郡县制也有封国制,以加强中央集权。
行省制:元朝开始设立,是元明清三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选官用官政治制度
世官制:西周时期,官职世袭,贵族享有特权。
察举制:汉朝开始,地方推荐人才给中央。
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人才选拔依据品行和能力评定等级。
科举制:隋朝开始,通过考试选拔官员,唐至清沿用并有所发展。
监察制度
御史大夫:秦朝设立,中央监察百官。
刺史制度:西汉设置,监察诸侯王及地方高官。
这些制度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但总体趋势是中央集权不断加强,君主专制不断加强,人才选拔不断公正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