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副高职称的评定条件根据不同的学历和资历有不同的要求,具体如下:
医学大学专科毕业
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
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其他条件
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具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论文要求
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需论文2篇(申报医学科研副研究员须提供3篇)。
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需论文3篇(申报医学科研副研究员须提供4篇)。
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一篇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
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二篇以上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
著作与论文结合
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并同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获奖与论文结合
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及以上奖一项(为额定获奖人员,并有一级证书)或相关荣誉奖项,并同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护理专业特殊要求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在二级及以上杂志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在一级杂志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护理专业可为1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
建议根据个人的学历、资历和具体情况,选择符合要求的条件进行申报,并确保所有材料和论文符合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