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代理词原告

时间:2025-02-15 03:54:14 单机游戏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X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本案原告XX的代理人。在此,我根据庭前调查和庭审情况,结合相关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XX与被告XXX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依法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在本案中,原告XX与被告XXX于2013年5月25日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479,000元,全款于2013年6月31日前归还。原告XX依约向被告XXX交付了该笔借款,并由被告XXX出具了借条和收条各一张。双方的借款约定真实、合法、有效,依法形成的借贷法律关系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原告XX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被告XXX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原告XX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多次向被告XXX催讨欠款,但被告一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原告XX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而被告XXX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原告XX有权要求被告XXX偿还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本案中,被告XXX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偿还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

四、原告XX的诉讼请求合理,应当得到贵庭的支持。

综上所述,原告XX与被告XXX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原告XX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被告XXX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原告XX有权要求被告XXX偿还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因此,原告XX的诉讼请求合理,应当得到贵庭的支持。

以上代理意见,敬请贵庭予以采纳。

谢谢!

代理人:XXX

XXXX律师事务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