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设备与技术要求
火灾报警控制器:用于第一时间捕捉火灾信号。
消防联动控制器:用于联动启动灭火和疏散程序。
图形显示装置:用于直观展示火灾报警和其他关键信息。
其他设备:包括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
资料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图纸:帮助快速了解建筑布局和消防设施分布。
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日常管理有章可循。
应急预案: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并执行。
值班与应急程序
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消防控制室全天候有人值守。
持证上岗:值班人员需具备专业操作能力。
快速确认:接到警报后迅速确认火情。
及时报警:确认火情后立即拨打"119",并向上级报告。
信息记录与传输
记录容量:至少10000条,确保足够的信息存储空间。
传输效率:火灾报警信号应在10秒内传输至监控中心。
基本规定
耐火等级: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措施。
位置选择:消防控制室应位于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设备标识:消防控制设备、操作按钮应有统一、清晰、固定、耐磨的标识。
联网要求
主从控制室: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
信息传输: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控制和显示装置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其他要求
电磁干扰: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功能区分:当与微型消防站、治安监控室合用时,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与其他使用区域进行功能区分,保持间隔。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消防控制室能够有效监控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做出反应,并准确记录所有关键信息,便于事后分析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