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章 外科
身高和体重标准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体重标准: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颅脑和颈部疾病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
骨骼和关节疾病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合格。
听力和平衡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一侧耳语5m另一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
其他外科疾病
手指残缺、妨碍功能的足趾残缺或指趾畸形、足底弓完全消逝的扁平足、妨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恶性肿瘤、妨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二章 内科
心血管系统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心率在60~100次/分;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合格。
呼吸系统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消化系统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泌尿系统
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合格。
血液系统
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5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合格。
第三章 眼科
视力
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合格。
色觉
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识别红、绿、黄、蓝、紫各色者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咽喉科
听力
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一侧耳语5m另一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鼻喉
鼻炎、鼻窦炎、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声带炎、喉炎、中耳炎、外耳道炎、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第五章 口腔科
牙齿
牙齿洁白、无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