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25-02-14 14:41:57 单机游戏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保护税收优惠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增值税(货物)。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增值税(服务)。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对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节能服务企业的分享型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

在优惠期限内转让所享受优惠的项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受让企业可自项目受让之日起,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优惠。

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供热企业税收优惠

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

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节能环保电池、涂料税收优惠

节能环保电池免征消费税。

节能环保涂料免征消费税。

节能节水税收优惠

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减少碳排放,从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相关企业充分利用这些政策,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