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如下: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99号)。扣除比例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执行期限:
该政策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建议:企业应关注政策执行期限,确保在政策有效期内充分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以降低税负并鼓励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