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检专业受限代码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的,用以指导高校在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评估。这些代码从11至16表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从21至26表示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从31至39表示患有该疾病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具体受限代码及其对应的专业如下:
学校不予录取(代码11-16)
11. 严重心脏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等)
12.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1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14.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15.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
16. 结核病(如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等)
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代码21-26)
2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
22. 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
23.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24.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
25.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
26.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
不宜就读的专业(代码31-39)
31. 主要脏器(如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
32. 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
33. 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
34. 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
35. 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
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应仔细核对体检报告上的受限代码,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高校,以确保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