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4个地级市
乌鲁木齐市:首府乌鲁木齐市,下辖7个市辖区(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米东区)和1个县(乌鲁木齐县)。
克拉玛依市:位于自治区西北部,下辖4个市辖区(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
吐鲁番市:位于自治区中部,下辖1个市辖区(高昌区)和2个县(鄯善县、托克逊县)。
哈密市:入疆第一个市。
5个地区
南疆的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
北疆的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
5个自治州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包括州直属县市以及塔城地区和阿勒泰地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12个自治区直辖县级市
这些县级市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分布在新疆各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兵团是一个特殊的管理机构,拥有14个师、179个团场,以及12个兵团管理的自治区直辖县级市、65个镇、15个行政村、533个社区,这些单位嵌入式分布在新疆14个地(州、市)。
综上所述,新疆的行政区划包括4个地级市、5个地区、5个自治州、12个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种行政区划结构较为特殊,融合了地方行政管理和兵团管理的双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