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证项目
保证项目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这是确保钢结构工程质量的基础要求。
基本项目
基本项目应符合本标准合格的规定,这是对钢结构工程基本质量的要求。
允许偏差项目
允许偏差项目在抽检的点数中,应有80%及以上的实测值在本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实测值也应基本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外观质量
钢材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夹层等缺陷;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焊缝外观质量及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
高强度螺栓连接
螺栓、螺母、垫圈安装正确,方向一致,已作终拧标记。
焊接接头安装螺栓连接
安装螺栓齐全或基本齐全,未装安装螺栓的孔已按规定处理。
焊缝缺陷
焊缝无致命缺陷和严重缺陷。
焊渣飞溅
焊渣飞溅清除干净,表面缺陷已按规定处理。
结构外观
构件无变形,现场切割割口平整;构件表面无焊疤、油污和粘结泥沙,连接在结构上的临时设施已拆除或已处理。
涂装缺陷
涂层无脱落和返锈,无误涂、漏涂。
涂装外观
涂刷均匀,色泽无明显差异,无流挂起皱,构件因切割、焊接而烘烤变质的漆膜已处理。
标记基准点
大型重要钢结构应设置沉降观测基准点;厂房钢柱和钢构筑物有中心标志。
金属压型板
表面平整清洁、无明显凸凹,檐口、屋脊平行,固定螺栓牢固、布置整齐,密封材料敷设良好。
梯子、栏杆、平台
连接牢固、平直、光滑。
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全面框架,旨在确保钢结构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范。在实际工程中,应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以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