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设施防护与配备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用品。
公告与告知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紧急救治措施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职业卫生监管
政府应加强对企业职业卫生的监管,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企业应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个人防护
劳动者应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如口罩、耳塞、防护眼镜等,减少有害因素对身体的损害。
劳动者应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早发现、早治疗职业病。
健康生活方式
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合理饮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降低职业病发病风险。
源头治理
推动健康企业建设,提升职业人群健康水平,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
深化源头预防,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职业卫生管理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加强知识培训
让接触噪音、粉尘及有害化学品岗位的劳动者熟悉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危害方式、防治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提高职业卫生防治意识。
改善工艺设备
例如清洗中用纯水清洗替代环保清洗,或研磨抛光设备上设计安装合理的通风装置,确保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应急措施
在清洗岗位配置冲淋洗眼设备,确保劳动者受到化学品伤害后,能够就近使用洗眼设备进行冲洗。
监护措施
对接触粉尘、噪音及有害化学品岗位的劳动者,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健康检查规定,组织做好岗前、在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调岗、早治疗。
监督措施
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做好通风除尘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督促接触人员每日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