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收据
交款方:(全称)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收款人:(签名)
备注:
标题 :收据正文
-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如收到支票的要注明支票并抄录支票号,以免日后支票退票,对方扯皮。
落款
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
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收据编号由收款单位(个人)根据自身管理需要编制,确保每张收据的唯一性。
日期填写实际收到款项的日期。
大写第一位前面的空格里画个园里面画个叉,后面的零要补全。
小写要紧贴人民币符号,小数点后写全两位数,使用千位分隔符,每个逗号隔3位,不给中间加数字留余地。
务必清点好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上述内容,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无误。在必要时,建议咨询专业财务人员或法律顾问以确保收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