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是 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除以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公式
建筑密度 = 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举例
如果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底层面积为3000平方米,那么该地块的建筑密度为3000/10000 = 30%。
影响因素
建筑密度一般不会超过40%-50%,用地中还需要留出部分面积用作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等。
其他说明
建筑密度是一个百分比,数值小于1。
在实际计算过程中,盖高与比例尺缩放等因素也会对建筑密度的计算产生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建筑密度的计算相对直接,主要是将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除以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并注意不超过一般规定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