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

时间:2025-02-14 06:02:03 单机游戏

发布背景

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组织开展了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

名单确定过程

经过申报单位自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估确认及专家论证、公示等环节,确定了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包括绿色工厂602家、绿色设计产品371种、绿色园区39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50家。

通知事项

加强政策衔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绿色制造名单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引领本地区制造业绿色转型。鼓励各地发布本地区绿色制造名单,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并研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的政策环境。

自我声明和报告发布: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前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应于每年4月底前通过公开渠道对上一年度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鼓励按年度发布企业绿色发展报告,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监督和管理: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前三批绿色制造名单内有关单位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单位,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绿色制造名单。

公示和查询

拟入选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2019年8月7日,公示邮箱为jns@miit.gov.cn,电话为010-66013058,传真为010-68205337。

动态管理

按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已发布的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移出绿色制造名单,或将单位名称变更的情况进行了公布。最新绿色制造名单可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查询。

政策协同和金融支持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充分发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做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总结和推广,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交流,积极利用金融资源支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改造升级,不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

建议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绿色制造工作,结合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申报绿色制造示范,确保推荐质量的同时,努力提升推荐数量。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积极利用金融资源支持绿色制造企业的绿色低碳改造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