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的填制方法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依据原始凭证填制
会计凭证的填制必须基于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这些凭证是确定经济业务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的直接依据。
内容完整
记账凭证应包括凭证名称、编制凭证的日期及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数量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和有关人员的签章等基本信息。
真实性和准确性
会计凭证填列的经济业务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所要求填列的项目必须逐项填列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
规范性
会计凭证的填制应当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确保凭证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清晰性
记账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突出中心,详略得当,说明问题,便于日后查账和分析取数。
及时性
会计凭证的填制应当及时完成,不得拖延或延误,以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附件要求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张数。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将其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
编号连续
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这有利于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便于记账凭证与会计账簿之间的核对,确保记账凭证的完整。
金额和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必须做到“有借必有贷”,金额必须做到“借贷必相等”,并根据业务内容填写正确的摘要。
审核和签字
填制凭证的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都应在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表示对会计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与合法性负责。
通过遵循以上要点,可以确保会计凭证的填制既规范又高效,为会计核算和监督提供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