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十不吊内容

时间:2025-02-13 19:47:13 单机游戏

起重作业中的“十不吊”内容如下:

超载或被吊物体重量不清不吊:

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和设备。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或与其它物件相连的物体不吊:

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斜拉斜吊不吊:

起吊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斜拉、斜吊。

带病作业不吊: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散件装载过满而可能掉落时不吊:

起吊前应先检查吊物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

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保护不吊:

吊装有棱角的物件时,必须垫以木板或麻袋等物。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等情况不吊:

吊装作业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指挥信号不清或违章指挥不吊:

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吊。

6级及以上大风不吊:

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在实际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十不吊”原则,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