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基本预备费的取费标准通常是在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基础上,按照 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的比例来计取,即0.05到0.15个点。这一标准用以应对工程设计及施工中可能增加的费用、自然灾害损失及预防措施费用、验收时开挖修复隐蔽工程费用等。
具体计算公式为:
\[ \text{基本预备费} = \text{基数} \times \text{取费比例} \]
其中,基数为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取费比例为5%到15%。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和预算等因素,结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确定基本预备费的取费比例,以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和预算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