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一次性发放
上海:每人5000元。
江苏:每人3600元。
河北:每人3000元。
辽宁:每人2000元。
按月发放
山东: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陕西:每人每月120元。
深圳:每人每月260元。
与养老金挂钩
四川:退休人员按本人养老金的5%发放。
领取条件
父母为农村居民户口或农业户口,年龄达到60周岁。
计划生育期间无违法记录。
家里只有一个子女,双女户也符合条件。
子女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领取。
重组家庭
父母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满足当地补贴领取条件,有资格领取独生子女补贴。
其他规定
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独生子女托幼管理费和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报销。
独生子女父母在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时,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农村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优先为独生子女父母办理养老保险。
这些规定和标准为不同地区的独生子女父母提供了详细的奖励和优待措施,具体实施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