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8年3月8日颁布,并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的部门规章。该规定旨在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主要内容概述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定义
危大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主管部门职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前期保障
建设单位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勘察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三方以上共同认定或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认定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包括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监督管理
明确了“危大”工程的定义和范围,强化了“危大”参与各方的主体责任。
确立了“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制度。
强化了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加强了“危大”工程的监督管理。
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实施意义
该规定通过明确各方责任、规范施工行为、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旨在有效防范和减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大工程的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结语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法规,各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确保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