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062。该规范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主要涉及电力装置中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要求。
规范内容概述
本规范涵盖了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总则
一般要求
发电机保护
电力变压器保护
电力线路保护
母线保护
电力电容器和电抗器保护
电动机保护
自动重合闸
备用电源和备用设备的自动投入装置
自动低频低压减负荷装置
同步并列
自动调整励磁及自动灭磁
二次回路及有关设备
修订内容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扩大规范的适用范围,由单机容量25MW及以下改为50MW及以下
增加经电阻接地的变压器和接地变压器保护
增加并联电抗器保护
将自动低频减载装置改为自动低频低压减负荷装置
同步并列及解列改为同步并列,取消解列内容
增加自动调整励磁及自动灭磁内容
增加二次回路有关设备内容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3~110kV电力线路和设备,单机容量为50MW及以下的发电机,63MVA及以下的电力变压器等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
设计原则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可靠性:保护装置应能可靠地动作,切除故障。
选择性:保护装置应选择性地动作,尽量减少对非故障部分的影响。
灵敏性:保护装置应对故障有足够的灵敏反应。
速动性:保护装置应能迅速动作,尽快切除故障。
设计要求
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能够反应短路故障和异常运行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保护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保护装置应简单可靠,使用的元件和接点应尽量少,接线回路简单,运行维护方便。
保护装置应具备自动在线检测、闭锁和异常或故障报警功能。
其他注意事项
设计过程中应选用经过国家规定鉴定合格的产品。
除本规范外,设计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规范的修订旨在适应国民经济和电力建设的发展,提高电压适用范围,并增加发电机和变压器的相关内容,以确保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的质量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