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

时间:2025-02-13 11:13:55 单机游戏

农产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概览

1.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70号)

发布与实施

该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06年制定,并于同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目的是规范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并建立可追溯制度。

主要内容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在包装销售的农产品上,必须标注品名、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

对于有分级标准或使用添加剂的产品,还需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添加剂名称。

未包装的农产品也应通过附加标签、标识牌等形式标明相关信息。

使用的文字应为规范的中文,内容需准确、清晰、显著。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的产品,必须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禁止冒用。

畜禽及其产品、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需按规定进行标识。

2.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食用农产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涉及标签标识的规范。

3. GB/T 32950-2016《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

这是关于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的国家标准,提供了具体的标签标识要求。

4. 标签标识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销售、进口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生产者、经营者、进口商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5. 标签标识的定义

标签标识是指标明农产品名称、品种、生产者、生产日期、生产地点、质量等级、检验检测合格证明、产地等内容的物品。

6. 标签标识的要求

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字体清晰、印刷工艺精良、不脱落、易读易懂。

需要强制标注的内容包括含糖量、营养价值、有害成分等。

标签标识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宣传或混淆品牌、产地等信息。

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或环境污染的材料。

7. 监督管理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支持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

结论

农产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农产品的标签标识,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取准确的产品信息,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这些规定涉及标签内容、标识形式、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要求生产者和经营者遵循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